新职教学【2017】8号
关于举办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学诊断
与改进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自治区各高、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教职成[2017]10号)文件精神,建立常态化的职业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机制,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的委托,新疆职业教育学会定于7月初举办自治区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培训班。
一、培训主题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建立并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
二、培训目的
进一步明确开展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保证学校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树立学校是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意识,逐步建立并完善以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为核心的制度建设,推进全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
三、培训内容
1.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动员、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教职成[2017]10号);
2.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改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应崧教授做诊改制度建设专题报告;
3.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改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袁洪志教授、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改专家委员会委员何锡涛教授做专题报告;
4.区内院校交流实施方案及进展情况、专家互动;
5.交流单位: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塔城地区教育局、新疆工业经济学校、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塔城地区乌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所学校发言时间为15-20分钟)。
四、培训人员
1.自治区高职、中职院校长、分管教学工作院校领导、教务处、督导室(质量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高职院校每所报3-5人;中职学校每所报2-3人;
2.邀请各地州(市)教育局分管职教工作领导1人参加;
3.自治区单独设立的技工学校自愿参加;
本次会议人数控制在300人以内,按照报名时间顺序报满截止。
五、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新疆职业教育学会
协办单位:新疆潜能教育发展研究院
六、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7月1日—7月3日,7月1日下午报到,7月2日-3日培训,7月3日20时后可离会;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博格达宾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53号);
报到地点:宾馆一楼前台,电话:0991-8863910。
七、相关费用
1.培训费600元/人,培训费发票由“新疆潜能教育发展研究院”出具;
2.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宾馆住宿标准为:280元/标间、280元/单间。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院校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具体日程安排可在报到处领取;
2.请于2017年6月28日14:00前,填写报名回执(详见附件);并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qyj83423067@qq.com;
3.为便于联系和资料传送,请每个单位参会联系人加入职业院校诊改群,QQ群号527350482;
4.联系单位:新疆职业教育学会
联 系 人:新疆职业教育学会办公室 秦艳洁
联系电话:0994-2350731(兼传真)、13579607077
5.附件1:培训班回执;
附件2:会议宾馆地图导航。
新疆职业教育学会
2017年6月20日
附件1:
自治区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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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每个单位备注会议联系人一位,回执发至qyj83423067@qq.com。
附件2:会议宾馆地图导航
